职位名称
警务辅助人员(辅警)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文字功底、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 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曾因违反楚雄公安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人员;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