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首饰设计与工艺大专班专业课实训教师(政府雇员制)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持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颁发); 专业与资质:具有3年及以上玉石雕刻、工艺美术、首饰设计类工作的一线从业经验; 技能水平:具备扎实的绿松石(玉石)雕刻功底,精通浮雕、圆雕、透雕等主流技法,能熟练操作数控雕刻机、手工雕刻工具等设备,能独立完成从设计到雕刻的全流程工作,拥有至少3件独立设计制作的玉雕代表作品(需提供实物照片或视频,注明创作时间、主题及应用场景); 荣誉和表扬:获得市级及以上人社、经信、工会等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首饰设计、雕刻、工艺美术类荣誉。 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或被相关单位辞退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