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乡镇专职消防队员
招聘人数
16
任职要求
本次定向选聘对象为政府现有聘用人员(限男性),如基层特岗、专项岗位、部门自聘、退役军人安置等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能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学历及年龄要求 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持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条件 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用:所属乡镇户籍人员。退役军人。拥有消防、计算机、法律、驾驶(B2及以上驾照)等相关专业技能或证书人员。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不得报考情形 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