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峡江籍在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返乡选调)
任职要求
峡江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外地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峡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外地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教师不列入选调范围。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副高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身体健康,自愿调入且承诺在峡江县服务5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有信访反映,未作出结论的;
档案存疑,进入方式等未调查核实清楚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