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91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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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39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39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教师
招聘人数
391
任职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30周岁以上至35周岁的应聘人员,应具备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上至40周岁的,应具备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或应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超过40周岁的,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高级职称。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本系统各招聘单位报名应聘。区教育局将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等通知。区教育局将陆续组织综合测试、专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普陀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心理测试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海普陀•教育局”网上公示7天(http://www.shpt.gov.cn/jyj)。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高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中职校专业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户籍
外省市优秀教师引进一般应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20〕25号)的相关规定。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