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药学人员
招聘人数
2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以上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服从中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药学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持有药学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熟悉西药调剂流程及药品管理规范;具备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开展处方审核、药品调配、用药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