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专科。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3.5年及以上地勘单位、科研院所或大中型矿业企业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储量估算或生产矿山地质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对应岗位职务不少于2年,具备必要的管理和技术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数据分析、沟通协调、学习创新能力;4.熟悉矿山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矿山地质、采矿、选矿、尾矿及矿山建设流程等,有铅锌矿企业工作经验优先;5.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能够适应一线矿山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