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较强的责任心和适岗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处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我行亲属回避及招聘录用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岗位学历及能力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原则上应具有地方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熟悉纪检工作以及相关的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
3、有审查调查、经济犯罪侦查、公诉、审判和丰富办案经验者优先考虑;
4、获得法学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