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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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文科类)
2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2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
序列
“优秀教育人才”
报考岗位
小学(文科类)
岗位指标
2
报考条件
专业或学科要求
小学语文、小学英语
年龄要求
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要求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现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同步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可用于职高岗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 (2)获地市级学科类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或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 (3)获县(市、区)级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业务类单项比赛一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地市级教学业务类单项比赛二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 (4)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 (5)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 (6)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竞赛第一指导教师; (7)配偶为北仑区内事业编制教师,且其配偶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之一的。
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2.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含已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3.北仑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序列招考范围。
其他说明
同一岗位指标数内不同学科之间不设定固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