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
博士学位
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1002、1051)、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6)、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美容方向)(100602)、外科学(整形方向)(100210)
年龄
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专业工作年限
具备三甲医院医疗美容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是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1.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学科带头人的道德品质与身体素质;
2.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7级及以上;副教授及以上教学职称优先;
3.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医疗、科研、教学各方面成绩突出,具有掌握领域内前沿技术、新疗法的国际视野;
4.具有近五年主持省部级课题经历,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分会等重要社会团体任职优先。
5.符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资质要求。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