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条件
1986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本科:公共事业管理(120401)、社会工作(030302)、法学(030101K)
研究生:公共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1252)、社会工作(0352)、法学(0301)、社会学(0303)
工作经历要求
1.具有2年及以上区(市)县级及以上住建、社工、政法部门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现为一级科员及以上职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现聘管理岗位在九级及以上、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在十二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