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应届生
年龄
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4日后出生)
专业
不限
学历/学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女性;
3.热爱学生工作,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