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 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投资经验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3.守法合规记录良好,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团队领导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专业知识、资源整合、调查研究能力,承压能力强。
4.具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年龄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专业
金融、经济、财会、法律、生物医药、微电子及其它理工科相关专业
学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任职资格要求
具备累计6年以上投资相关的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类型企业中层管理或团队负责人任职经验
其他条件
具备CPA、CFA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