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银行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沟通协调等能力。
4.熟悉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
5.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纪律严明、保密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无不良记录。
6.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财经、审计等有关单位工作经历和具有案件审查调查、合规审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不得有以下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