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2026年毕业生及2025年毕业生,紧缺专业可按上海市要求放宽到往届生。3.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以上相关证书。4.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2)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3)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