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一年及以上普通高中高三教学经历。
3.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或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和以下条件之一:
(1)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
(2)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3)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4)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的教研部门组织的竞赛(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中获区县级一等及以上或地市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5)获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荣誉称号(活动类、竞赛类、教学类等单一项目的荣誉除外)。
注:“区县级获奖或荣誉”须为近六年内(2019年10月31日以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