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法律、金融、经济、会计、财务、矿业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FRM、CFA、CPA、高级工程师、注册矿业经济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3.5年及以上涉矿投资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大中型企业,券商、投行、咨询公司、银行、四大会计事务所等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或知名矿业企业等同类型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矿产资源领域投资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参与过国内外投资并购或矿业投资项目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市场分析研判、资源整合、商务谈判能力;5.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愿意接受出差境外及高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