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取得相应国民教育学历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相当层次的国外留学人员
学历要求
研究生(部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或者取得高级职称,可放宽至本科)
学位要求
硕士及以上(部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或者取得高级职称,可放宽至学士)
年龄要求
本科:1986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1981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教师:1979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正高级教师:1976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学科或专业
本科阶段: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
研究生阶段(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现代教育技术(以上为二级学科) 研究生阶段(学术学位):理学门类、工学门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方向)(以上为二级学科)
职称(执业)资格
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