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二级单位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单位
无
四级单位
无
部门
海南能源发展研究院
班组
无
岗位
线路设计评审专责
招聘人数
1
职级
无
岗级
无
工作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电网项目相关设计技术标准,参与电力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技术标准的制定,开展35~220千伏电力工程项目本专业评审技术标准的制定。
2.参与35~220千伏电力工程项目可研、初设、施工图的初审及评审工作。负责线路电气、线路结构等内容审查,督导本专业设计质量和进度。
3.负责本专业标准设计优化研究。
4.承担项目经理职责,负责35~220千伏电力工程项目评审阶段进度管控,负责可研、初设及施工图设计专家意见汇总,负责评审意见的汇总、印发及相关文件移交归档。
5.具体负责本专业评审常见问题的分析研究工作,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或建议。
6.具体负责本专业新技术应用等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回避原则
1.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职工,不得同时在海南电网公司本部职能部门或同时在海南电网公司同一直属机构工作;
2.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职工,一方在海南电网公司本部职能部门工作,另一方在海南电网公司直属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工作。
2.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3)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