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法学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相关专业。或具备1年法律事务业务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绩效要求:近3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不得为不及格,且至少1次为优秀。
5.职称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工作经历: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毕业后工作应满1年、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后工作应满2年、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岗位任职条件
1.工作经验: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2年及以上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上市公司运作流程和信息披露实务者优先。有IPO项目经验者(特别是全程参与过IPO过程的)、在知名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或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能力要求: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熟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沪深北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资本市场核心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快速掌握、适应新要求、新规范,具备较强的总结提炼能力、文档编制能力,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及协调能力;
(4)具备合规意识、责任心和原则性,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及多项任务的协调能力,能够在阶段性及复杂性工作中,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5)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6)持有CPA/ACCA/FRM/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其中一项或多项资格的优先。
选聘范围
系统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