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类、财会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3.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或相当于称职等次)以上;
4.具备5年及以上公司类授信业务工作经历;公司类授信业务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类授信业务营销、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不良资产清收与司法诉讼等;
5.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各类授信业务处理流程;熟悉财务会计制度、监管制度、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制度以及相关业务操作流程,能够正确理解、执行有关政策、制度、办法;
6.具备深厚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