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年龄要求
35周岁
性别要求
不限
政治面貌要求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最低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
最低学位要求
学士
专业要求
法学类;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技术侦查学;会计学;审计学
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下同)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岗位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公安机关侦查岗位(刑侦、网侦、经侦)或基层派出所办案岗位(案件中队、治安中队)的工作经历;现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
2.需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 3.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岗位遴选:(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2)与株洲市纪委监委(含下属事业单位)、市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3)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4.网上报名前,由所在单位推荐,请所有考生先前往株洲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5.试用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