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周岁;2.担任(含曾任)同等层次或规模科创投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班子正职或副职(同等规模指公司注册资本金、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规模、基金管理规模中的任一金额大于10亿元),曾担任大、中型企业正职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3.具有8年以上产业服务、金融投资、产业投资、战略投资、科技孵化、科技服务、合规风控、战略管理、基金管理、大院大所资源整合等相关工作经验(只需满足以上任一相关工作经验或多个工作经验累计达到年限要求);4.有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总量位居本省前列)、省会城市及以上科创投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5.具有财务、法律、基金、证券、金融等专业领域从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者优先;6.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