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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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431
1
招考人数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65250551106
报考单位
博州精河县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31
职位代码
65250551106
招录机关(单位)
博州精河县人民法院
招录部门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录用职位职级
录用单位性质
职位类别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招录机构层级
县市区级
招录职位性质
机关公务员
录用人数
1
工作地点
博州精河县
基层服务项目
3:1
入围面试比例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
是否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是否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试卷类型
政策咨询电话
职位简介
从事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起草撰写材料、保障大型会议等相关工作
备注
报考条件
性别
民族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政治面貌
不限
户籍
面向全国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学位
专业类别
本科-法学类(0301),研究生-法学(0301),专业硕士-法律(0351)
资格证书
专业测试
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