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国核电力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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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工程师(海工)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核能分公司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2
招聘部门
核能分公司
招聘岗位
设计总工程师 (海工)
招聘人数
1
办公地点
北京
岗位职责
1.组织分管工程的设计工作,是该工程公司内和公司外的总负责人。对工程设计的综合技术和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文件。参加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和协助组织工程投标、签订工程合同,牵头对顾客提供资料控制和供方的控制。组织对顾客提供资料和供方产品的验证、落实设计基本条件和各种协议文件、收集和审定主要原始资料,创造开展设计工作的条件。 3.按照基建程序和批准的文件或合同要求组织编制工程综合进度,编制工程月度计划和分解产值,安排综合进度、卷册进度和出版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保证工程任务全面完成。按设计控制要求组织本工程全过程设计,掌握工程全面情况,加强综合技术的指导。按设计控制要求进行设计策划,组织编写工程设计计划、质量计划、技术组织措施 等各项工作计划。编制设计接口计划,协调专业间联系配合、会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制订核电工程三级或四级设计进度计划和实施办法、设计接口控制 手册(ICM)、设计文件索引表(IED)、系统设计手册(SSD)、安装调试大纲和运行维护手册。 4.组织工程设计评审。抓好设计方案的论证比较,搞好优化设计,组织有关专业对设计方案的讨论,确定综合技术原则和方案。审查重要的联系配合资料和勘测任务书。按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审签有关设计成品,评定成品质量等级。
报考条件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口与航道专业及相关专业;从事本专业设计8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28-40岁。 2.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解国家的核电工程建设方针、政策等。 3.熟练掌握勘测设计阶段主要工作程序,熟练掌握本专业规程规范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处理专业内部及专业间技术接口等问题,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和学科建设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工作业绩:担任过核电海工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设人、主任工程师、设总或分管总工不少于4项,其中担任设总或分管总工的项目不少于2项。 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单位的利益,精心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6.特别优秀者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