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国核电力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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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海工)结构主任工程师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核能分公司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
招聘部门
核能分公司
招聘岗位
水工(海工)结构主任工程师
招聘人数
1
办公地点
北京
岗位职责
1.对本专业技术、质量和业务培训全面负责。 2.正确掌握和执行已颁发的专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和实施本部各专业内部技术规定。掌握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推广经过鉴定并有成功经验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领导专业技术发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及时掌握了解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版本状况。 3.加强专业会议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交流。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专业业务学习和人员 培训计划。组织主设人和工程有关人员对工程方案的研究,确定本专业一般技术原则和计算方 法,指导主设人进行设计原则方案的比较,提出推荐意见。负责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审查和确定技术原则、计算原则和方法、设计方案及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搞好优化设计。 4.根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审签专业项目设计计划、专业卷册作业指导书。组织进行专业设计评审,参加工程设计综合评审,解决本专业主要技术问题。审查重要联系配合资料、主要原始资料和计算成果。协助主设人解决联系配合中存在的问题。按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审签有关设计成品,评定成品质量等级。
报考条件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口航道及海岸等相关专业,从事本专业设计8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28-40岁。 2.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解国家的核电工程建设方针、政策等。 3.熟练掌握勘测设计阶段主要工作程序,熟练掌握本专业规程规范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处理专业内部及专业间技术接口等问题;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和学科建设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工作业绩:担任过核电海工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设人、主任工程师或设总等不少于3项。 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单位的利益,精心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6.特别优秀者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