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
1301-艺术学【类】,1304-美术学【类】, 1354-戏剧与影视【类】,
1356-美术与书法【类】,1357-设计【类】,1403-设计学【类】,
0851-建筑【类】,0853-城乡规划【类】,0862-风景园林【类】
年龄
40周岁及以下
其他条件
1.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省(市)级及以上获奖者优先;
3.能承担设计材料与构造、公共空间设施艺术设计、公共空间艺术景观设计、艺术空间多媒介装置设计、智慧空间软装陈设设计、设计策划与文案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