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有特殊教育工作经历且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参保5年及以上的对象可适当予以放宽年龄);
学历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戏曲、戏剧戏曲学、戏曲与曲艺、学科教育学、学科教学(音乐)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戏剧学、戏曲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 。专科所学专业为: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康复技术。
择优入围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或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工作经验;
2.参与过孤独症、脑瘫等特殊儿童教育研究项目者;
2.持有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资格证书。
技能要求
1.熟悉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方法;
2.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教学辅助设备。
教师资格
须持有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户籍
浙江省(已在瓯海区民办学校任教的,户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