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原则上具有孝感市户籍或为本地常住居民;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它条件;涉及出生年月及取得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7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3、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6、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的;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三)岗位条件1、文职辅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8至35周岁。
2、勤务辅警
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8至35周岁。
3、看护辅警
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至45周岁,女性18至40周岁。
(四)优先招聘情形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院校、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留置看护工作经历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性别
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