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41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放宽到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
不限
最低学历要求
本科
专业
不限
其他要求
1.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2.具有基础教育系列相应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认定的“双名计划”、“四名两基地”主持人;②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③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基金会发文表彰的“教书育人优秀奖”、"教坛新秀"、“教育管理先进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教学能手”(不含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工会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情况);④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活动获市一等奖及以上;⑤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