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及以上
专业
本科:哲学类(B0101);法学类(B0301);政治学类(B0302);社会学类(B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
研究生:哲学(A0101);政治经济学(A020101);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社会学(A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
岗位要求
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历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6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26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26日之后出生);
3.深圳市内(罗湖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4.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
6.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目前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8.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5年曾获两次学年度考核优秀;
②曾获深圳市内的区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
③曾获深圳市内区级以上教师现场教学能力大赛或教师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9.报考人员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得低于岗位表要求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一级教师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1.持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五年及以上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