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
语文
最高年龄
35周岁(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最低学历
本科
最低学位
学士
资格条件-所学专业-本科
不限
资格条件-所学专业-研究生
不限
资格条件-其他条件
研究生须同时具备学士和硕士或以上学位。
高校毕业生要求
不限
教师资格证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学科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
最低普通话等级
二级乙等
(语文需二级甲等)
其他说明
1.被聘用的人员在自主选择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师范类专业,要求其学历证书上注明“师范”二字或专业名称含“教育”二字,否则,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为必修课,并参加教育实习,且成绩合格);
(2)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专业为“师范”);
(3)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应届毕业生和暂未取得资格证的考生若无法提交符合对应报考职位资质的原件,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