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4
代码
202
岗位
驾驶员02
数量
4
体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
(最低入围标准)
30周岁及以下 1000米跑 ≤4′25″
31周岁及以上 1000米跑 ≤4′35″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体能测试为通过制,不计分,未达到最低标准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驾驶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者,全部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
◆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
◆驾驶技能测试达最低分数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分数相同则一起进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
◆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则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党员、学历高者、退役军人的顺序优先录取。
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待遇:基本工资、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工会待遇及餐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