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3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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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13001
报考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11
主管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用人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岗位编号
13001
招聘岗位
社区护理
职位简介
负责社区护理相关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拟聘岗位等级
十二级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1:3
联系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19号邢老师62954230
备注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仅限本科
学位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护理学专业(101101K)
年龄
详见公告
专业工作年限
具有3年及以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经验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具有相应护士执业证书,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