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在社区岗位实绩突出,愿意扎根社区工作。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6.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街道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6年以上(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以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任用文件为准),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在岗履职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到基层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任职时间中断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不同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时间、村改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的前后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招聘对象
白浪街道所辖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