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须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3.具备与所聘岗位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4.须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5.须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所规定的要求。6.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出现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行为。7.原在东莞市内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