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2.30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当日);3.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4.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党建、纪检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助理政工师及以上职称的,工作经验可放宽至2年;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提炼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具备大型公文、材料写作能力;6.熟悉党建、工会、团委、宣传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工作高效有条理;8.持有C2或以上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