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秘书学等相关专业;2.30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当日);3.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行政岗位工作经验,具备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提炼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擅长公文、材料写作;熟悉行政管理工作流程;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高效有条理,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软件和新媒体,严守保密制度和劳动纪律,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能理性应对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