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或从事的专业背景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学理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机械类、材料类、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岗位要求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①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须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
②具有高级设计类、技术类、工程类等职业证书,特别优秀可不作要求。
③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④近五年,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国内外高水平期刊论文、出版教材、出版专著等成果5项及以上。
⑤近五年,已取得代表性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类项目、成果1项及以上;
B、主持省部级教学科研类项目、成果1项及以上,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类项目、成果3项及以上;
C、主持完成重大社会服务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3项及以上。
D、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师、团队称号或荣誉1项及以上,其中在团队中须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