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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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岗位1
1
招考人数
3:1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兴安盟公安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8
主管部门
兴安盟公安局
遴选机关名称
兴安盟公安局
机构性质
机关
职位名称
业务岗位1
职位简介
从事执法勤务等相关工作
遴选人数
1
咨询电话
0482-8492157
备注
报考条件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
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
不限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龄
以其他条件为准
资格条件-其他条件
1.仅面向公安系统内人员招考:已评授人民警察警衔,具有公安专项编制,1989年6月(含)以后出生;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遴选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遴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 4.长期或经常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者慎重报考; 5.伤病和体能差者慎重报考; 6.限男性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