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限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
资格条件
1、人品好。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统筹管理能力,工作有计划。
2、有上进心、责任心、事业心。
3、男女不限,26-38岁,女性已生育且工作时间宽松。毕业生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学习的可放宽条件。
优先条件
1、法律相关工作、秘书工作、汽车销售、酒店管理、房屋中介工作的优先;
2、具有大型企业办公室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3、具有1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的优先;
4、具有组织负责县级以上大型活动、迎检工作经验的优先。
禁止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驻县副经理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