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10年以上企业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管理工作经历(非医学、药学相关专业的,需含3年以上药品生产或销售工作经历);
2.担任央企二级公司、省属国企或规模相当企业中层副职满2年以上职务或与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规模相当企业副总经理2年以上职务,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具备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和市场意识,组织领导力强,善于改革创新与市场运营,政企服务及项目运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熟悉中药及保健品行业政策、三终端及OTC市场运作,有中药配方颗粒经验或生产管理背景优先;
4.4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0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医药学、中药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中共党员优先;
9.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