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
国际政治(030206)、国际关系(030207)、外交学(030208)、中外政治制度(030202)、世界史(060108)、政治经济学、(020101)、西方经济学(020104)、世界经济(020105)、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区域经济学(020202)、国际贸易学(020206)新闻学(050301)、区域国别学(1407),且研究方向须与西亚非洲相关
其他要求
1.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名,京外户籍留学人员不超过1名。
2.科研岗位1:
1)应届博士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
2)出站博士后及在职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
其中,至多包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1篇。
3)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发表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可折抵1篇AMI权威等级期刊论文;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定。
3.科研岗位2:
1)须具备“专业要求”中外语交传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所学专业语言开展阅读和写作。
2)硕士研究生须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公开发表1篇论文/文章。
3)博士研究生可在“科研岗位1”相应类别人员成果要求基础上,减少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