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内,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学、纪检监察等),审计学、保险学、政法学相关专业优先;硕士学历或者通过法律专业资格考试、审计师职称者优先。(2)具有2年以上纪检、法律、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从业经历。其中,有1年以上市(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工作、审计、金融工作经历的优先。曾在行政、司法机关、保险行业或者国有企业内部监察体系建设经验者优先。(3)思想政治素质高、斗争精神强、业务素质好、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4)专业基础扎实,文字功底过硬,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纪检相关文件的起草、信息报送及综合事务管理工作。(5)特别优秀的,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