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符合国有企业好干部“二十字”标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带队伍经历,有突出业绩,认同集团公司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精通煤炭市场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特点,熟悉煤炭市场,具有市场开拓、质量管控、技术管理等相关实践经历,熟悉企业运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能够管控协调分管领域业务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良好心理素质与一定抗压能力,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4.具备6年以上机械装备制造企业相关工作经验;需担任机械装备、煤矿煤机等相关企业同层级副职岗位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累计1年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