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二级单位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单位
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级单位
无
部门
项目管理中心
班组
无
岗位
项目总监(施工管理)
招聘人数
1
职级
无
岗级
无
工作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授权管理的项目工程各项重大事项决策。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安全方针,并对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的负全面责任,是所负部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3.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任用,确保工程按要求如期竣工。
4.负责工程的资金调配使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并监督执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回避原则
1、在海南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作,应遵循以下回避原则:
(1)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职工不得在所属各单位本部的同一职能部门中任职,不得在所属各单位本部从事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单位领导人员的工作。
(2)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职工不得在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的同一个班组任职;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直属机构中同时任职;不得从事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直属机构领导人员的工作;一方在本部职能部门工作,另一方在直属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工作。
(3)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职工不得在所属单位从事有直接上下级关系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本部从事人力资源、财务、纪检监督、审计等工作。
2、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3)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