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代码
FDY2
岗位名称
辅导员二
招聘总数
7
工作地点
儋州
招聘人数
1
用人部门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主要岗位职责、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
岗位职责: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学生工作。
晋升机会:辅导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辅导员管理职务晋升按照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执行,设立处级辅导员职级晋升通道。
职业发展:学校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鼓励辅导员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按规定为辅导员提升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提供条件保障。
资格审查佐证资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首页。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若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可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公示文件),须在报考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包含专业、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或提供已达到毕业要求的相关佐证。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供具有拟出站时间的相关佐证。
3.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岗位要求的学生干部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书院)党组织出具证明(加盖学院/书院党章),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加盖校团委或者学工部公章)。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学生干部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日。
5.FDY6岗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留学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日。
6.公务员编制、行政事业编制或员额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出具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此条内容报名时可不提交,但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3和4材料模版详见附件,请按模版格式提交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