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公开招聘管理、教辅、辅导员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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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二
2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2
职业代码
GL2
报考单位
纪检监察一处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岗位代码
GL2
岗位名称
管理岗二
用人部门
纪检监察一处
招聘人数
2
资格审查佐证资料
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首页。 3.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若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可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公示文件),须在报考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包含专业、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或提供已达到毕业要求的相关佐证。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供具有拟出站时间的相关佐证。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日。 5.公务员编制、行政事业编制或员额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出具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此条内容报名时可不提交,但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报考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
硕士:不超过30周岁,具有5年(含)以上纪检监察或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 博士:不超过35周岁
专业要求
本科和研究生任一阶段专业为法学(030100)、纪检监察学(0301Z8、0301J4)、纪检与监察法学(0301J3)、监察法学(0301Z1、0301Z3、0301Z7、0301J5)、国家监察学(0302Z1、0302J2)、侦查学(0301Z2、0301Z3、0306Z2)、公安学(030600)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熟悉党纪、法律、法规、政策,具备履行监督、执纪、执法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12条的任职条件,存在第13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