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7日(含)后出生,不限应往届。
中级教师、市县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7日(含)后出生。
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即1979年5月7日(含)后出生。
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国家级骨干年龄可放宽至50岁,即即1974年5月7日(含)后出生。
工作年限
不限
性别
不限
户籍
不限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本科专业及代码
050101汉语言文学
专业及代码-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0451教育(语文方向)、0501中国语言文学
岗位要求
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