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四)男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八)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持准驾B2以上驾驶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上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年)。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40周岁。